魅惑力是什麼?跟「魅力」不一樣嗎?




開始翻譯這本書以來,我就為「fascinate」這個字困擾不已。「fascination」、「to fascinate someone」、「to be fascinated by someone」、「to be fascinating」、「to get fascinated」在中文的語境裡都各有說法。不管再怎麼想,就是想不到像原文那樣一個字根變化出好多個用法。

要把「fascination」翻成「魅力」嗎?似乎太正面了。書的一開頭就提到,在某些文化,「fascination」是巫術的同義詞。要翻成「吸引力」嗎?味道又顯得不足。最後,決定用「魅惑力」,代表更廣義、更令人無法自拔的吸引力。也許不是最好的翻譯,不過的確是小弟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至於「fascinate」其他的詞性變化,最後還是決定不陪作者玩文字遊戲。雖然有些地方似乎可以把「魅惑」當動詞用,但頻率一高就顯得刻意而不自然。

讓我想到,英文很多字也一樣,雖有慣用的中文譯法,但英文實際的使用範圍比中文大很多,也非常中性,可褒可貶,可好可壞。像「deserve」(值得/活該)、「affect」(影響),都是例子。

本書探討的是為什麼我們會受到特定人事物的吸引。為什麼人愛買雙C牌的衣服?為什麼鞋子多那一勾價格就翻一倍?如果你賣的不是名牌包,要如何成功吸引顧客的注意?魅惑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拿我們最熟悉的談情說愛當例子,你是不是也以為帥哥美女不過是皮肉表象,關了燈都一樣呢?作者提出實驗結果,告訴你即使在一片黑暗中,帥哥美女依然佔有優勢。原因,就請大家自己到書中找答案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veryTaiw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