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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我考上了某國立大學外文系;但是那時的英文其實並不好。頂多,我只是考試用的英文學得還不錯,如果是跟外國人講話,根本就是鴨子聽雷。
英文,我是從國中才開始學的,沒進過補習班,沒待過國外,家裏更沒人會講英文。(我爸很愛臭屁他國中英文都拿98、99分,不過這個應該不算吧?)
進了外文系,我發現大家要不是補過兒童美語,不然就是出國遊學過,也有小時候住過國外好幾年的。
回想起來,那時還真的有一點自卑感。不過,我有一項大部分的同學都沒有的優勢,就是「不.要.臉」(=很敢舉手+很敢問+很敢講)。
會話課,我總是最愛講話的那個,舉手舉到老師根本不想主動點我。
上課問問題,同學用中文問我用英文問。
回答老師問題,同學用中文回答我用英文回答。
上台報告,同學用中文報告我用英文報告。
連通識課(「近代物理學饗宴」)的一千字讀書心得,我都跑去問老師可不可以用英文寫;老師說可以,我就去圖書館找了一本英文的物理科普書籍,報告也真的用英文自己想自己寫。
在我做這些事的同時,我的英文程度大概只有全民英檢中級的程度;後來,偶然再翻到那時候自己做的報告(有書面資料,也有影音檔),真的覺得…自己那時的英文真是爛到一個自己都想在地上挖洞鑽進去然後灌水泥封起來的地步──那時候怎麼會這麼不要臉啊?我想。
不過,也是這樣的「不要臉」,讓我進步得比別人快。
除了「不要臉」以外,我還很敢嘗試,甚至「發明」不同的英語學習法;家裏的馬桶、燈管壞掉我可能懶得找出為什麼,但在學英文方面,我還真是非常具有愛迪生的發明精神,而且越挫越勇不斷發明現在看來愚蠢至極的英語學習法。
接下來列舉一些例子,讓大家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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