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英文的終極目標,當然是最好能夠學到聽說讀寫樣樣精通托福滿分當個趾高氣昂可以用鼻孔看人的(假)ABC。ABC生活中處處無不英文,於是大一新鮮人的小笨蛋我發明了各式各樣自以為是的「假ABC英文學習法」。

譬如說,上課筆記都用英文寫。

如果你覺得唸外文系/英文系上課做英文筆記沒什麼,那你就錯了。

以台灣來說,大部分的外文系/英文系多半還是以台灣籍的師資為主,而上課的時候,尤其是低年級的課程,往往是以中文授課。而少數以全英文授課的課程,像是會話、聽力,根本就是不需要做筆記的課。

可別以為外文系教授/學生用中文上課是自甘墮落。如果你修過文學課程,你一定會同意平常看來沒三兩重的詩詞散韻真的要拿來一字一句地切開剖析,考試的時候還要想辦法出一堆自以為是的狗屁(而且必須是教授看來言之有物的狗屁),真是跟阿婆生孩子一樣拚。

還記得我大一必修課「西洋文學概論」期末考前,臨時組成的讀書小組在圖書館裏光是一個「Achilles(希臘羅馬神話裏的人物)的盾牌有什麼象徵意義」就查到哭爹叫娘了。最後成績出來,看到成績單上的六十分,我感動得差點哭出來,因為我竟然過了

言歸正傳,因為老師大部分的時候都是講中文,所以對於強迫自己用英文做筆記的Avery來說,等於每堂課都變成了翻譯課。

於是乎,正當教室裏的大夥一半忙著與周公楚河漢界,一半試圖理解授課老師謎語般的文學導讀並且在筆記簿上振筆疾書,可憐的Avery則是抓破了頭也不知從何下筆,因為,我根本不懂老師講的內容(中文),怎麼可能做筆記(英文)!

我從「假ABC的英文筆記」學到最寶貴的一課是:不懂的東西,真的很難翻;學英文,尤其是想把英文的基礎打好的時候,離翻譯的東西越遠越好。

因為,我每次期中/期末考一到,翻開自己的筆記就發現自己完全看不懂!試了一年英文筆記的結論是:這種學習法太變態了,請大家不要輕易嘗試!


其實,用英文來做「中文課程」的筆記並不見得是壞事;如果你的英文有一定基礎,那麼用英文做筆記可以為你省下不少寶貴的時間,因為中文字的筆劃實在太多了!只是要注意,專有名詞(如人、地名或專門術語)的部分如果不知道英文怎麼寫,就不要硬翻成英文,不然筆記不但記得不倫不類,之後要複習的時候翻出來絕對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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